1、征集新兵的主体对象和范围
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、大专、高中(含职高、中专、技校)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。同等学历的,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。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,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,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,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。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,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,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,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。
各级各类本科、大专、高中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,参加实习至2 0 0 9年毕业的,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,可以批准入伍。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
就学的学生,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,可以批准入伍,并尽量征集2 0 0 8年入学的学生,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,退伍后准其复学。
2、征集新兵的年龄条件
男青年为2 0 0 8年1 2月3 1日年满1 8至2 0岁,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 1岁,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 2岁。.为适应部队的需要,根据本人自愿,可
征集部分年满1 7岁的2 0 0 8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。
3、征集新兵的政治、体格条件
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,按照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2 0 0 1年1 0月9日颁发的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身体条件,按照国防部2 0 0 3年9月1日颁发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今年8月2 1日颁发的《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4、关于征集办法的问题
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,经政治审查、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,由旗(县、区)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。批准的时间,统一填写2 0 0 8年1 2月1日,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 2月1日起算。
5、有关优抚安置的问题
对征集的普通本科、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退役后,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;对征集的普通高中、普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,仍按照城乡有别的相关政策予以接收安置;对已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并办理入学手续后入伍的,按照教育部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6、报名截止日期
于2008年11月30日前携带户口本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到哈街道武装部报名登记。